广西自治区鉴定中心保育员培训报名条件和要求
保育员资格证是经过培训并参加考试合格者由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颁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通用,终生免审。
一、培训对象
尚未取得《幼儿园保育员任职资格培训合格证书》从事或准备从事婴幼儿教育、育婴管理、托幼园所、社会福利机构、保育机构、家庭育儿人员。
二、报名条件
1、初级:年满18周岁
2、中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年满25岁)
(1)有中专、大专、本科学前教育专业毕业证;(或相关专业)
(2)有在幼儿园从事保育员工作满6年以上的工作经验,并且能让幼儿园园长签字和盖章;
(3)具备初级保育员证,工作满4年以上
3、**:(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年满35周岁,具备中级保育员5年以上;
(2)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中级保育员2年以上
(3)有中级保育员证,并有**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
三、报名须知
1、填写《自治区职业资格报名表》,加盖幼儿园单位公章
2、高中或中专及以上学历复印件2份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A4纸)2份
3、两寸蓝底正规证件照电子版1份
四、培训时间:
集中培训时间:(一个周末共2天)
五、收费标准:
初级:1010元
中级:1210元
六、培训内容
1. 保育员理论基础知识
2. 保育员实践技能知识
考试:由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统一出题,采用闭卷考试的形式。
七、发证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备注:上课时间 早上9:00-12:00,下午:14:00-16:30,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联系人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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